“税惠青春行,携手向未来”|我校顺利举办增城区税法进校园活动

2022/05/27 


孟夏清和月,税收进校园。2022年5月,恰逢建团百年和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组成的税收普法教育宣讲团与我校携手开展主题为“税惠青春行,携手向未来”的税法进校园活动。

26日上午10时,税法进校园活动于图书馆报告厅线上线下同步举行,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干部,华商学院副校长、会计学院院长陈美华教授,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陈洋广同志,会计学院副院长周书域,会计学院税务系主任高艳荣教授,副主任李志凤以及会计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了活动。

广州华商学院副校长、会计学院院长陈美华教授致辞

活动伊始,广州华商学院副校长、会计学院院长陈美华教授向税务局干部莅临我校进行税收宣讲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表示我校作为增城区税务局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和教学与社会实践基地,以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本次税法进校园活动是进一步深化税校共建的重要载体,对于提高税法知识普及率,营造良好学法遵法氛围,助力我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税务人才具有积极的作用。他希望各位师生借此机会认真学习税法知识,提升税务实践能力,切实增强纳税意识,做一名诚实的纳税人,作出新时代青年的贡献。

在随后宣讲环节中,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干部项小辉、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干部樊莉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干部周嫚着眼“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税务稽查、平台经济等社会热点,分别以“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发票税务风险防控”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缴费”为主题展开税收政策宣讲,给同学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项小辉同志介绍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富兰克林说道:“赋人生有两件事不能回避,一是死亡,二是纳税。”项小辉同志运用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言名句强调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本质。以同学们毕业相关的租房租金与继续教育为例,详细讲解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并送上创业税收政策“大礼包”,帮助致力创业的大学生们快速了解最新的创业优惠税收政策,如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银税互动”信用贷款等创业者们最密切关注的税收政策。

樊莉莎同志讲解虚开发票税务风险防控

“同学们不论在未来是创业还是就业,都离不开和发票打交道。”樊莉莎同志强调,发票是企业抵扣税款、列支成本费用与员工日常报销的重要凭据,随着增值税发票全链条风险快速反应机制的不断完善,对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将会更快、更准、更高效。她向大家介绍了虚开发票的含义,结合现实具体案例分析虚开发票的风险和后果,并从提高风险防控意识、提升业务流程规范性、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三方面提出税务风险防范的建议。

周嫚同志对社会保险费知识进行串讲

随着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我国灵活就业人员不断增加,大学生作为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中的生力军,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政策越来越受到关注。周嫚同志从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五方面对社会保险费知识进行了串讲,使同学们更为全面地了解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政策,对未来职业方向规划和自身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了参考。

讲座的最后,税收普法教育宣讲团还和参与活动的师生进行了深入的分享和交流。对同学们关注的问题,如了解最新税收政策渠道、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缴纳以及虚开发票的识别等问题进行了互动解答。

互动交流

此次“税惠青春行,携手向未来”税收宣传活动,加深了我校学生对税收的认识,为我校学生未来就业创业指明了新方向,提供了新思路,提高了我校学生学好税法、用好税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与税收普法教育宣讲团合影


撰稿:会计学院 欧永豪

摄影:会计学院记者团 廖雯婷 张芷萍 谢校锋

审核: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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