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通知及期末考试试卷保密通知

2017/05/12 

华商教〔2017〕82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本学期所有授课课程将于2017年6月30日结束,各教学单位教师要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为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本学期课程考试组织权限确定及命题拟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期末集中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2日(第19-20周,含7月8、9日)进行。  

(二)各系部自行组织任选课及考查课的期末考核。考核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第18周),以随堂考核方式进行。  

二、课程考试组织方式与权限确定  

(一)考试课程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教务处与各系部共同组织,具体措施等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任选课程、考查课程考试由课程所在系(部)组织实施,考核方式(考试、考查、技能测试等)由系(部)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自行研究决定,教室使用直接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  

三、确定取消考试资格名单  

根据《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考勤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旷(缺)课或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由任课教师填写《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取消学生考试资格通知单》(见附件1),一式两份,在第17周周五(6月23日)前交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交给学生所在系存档,并由学生所在系通知学生(复印该通知单交一份给学生本人)。  

四、命题拟卷  

(一)实验班、ACCA班、2015、2016级大学英语A层、B层、艺术类班级应独立命题拟卷,难度要有所区分。微积分Ⅱ、线性代数不独立命题,采用同一套试卷。  

(二)考试课程及需集中安排考查的课程均需拟定题型、难度、题量(以120分钟完成为限)大体相当但题目不重复的两套试卷(A、B卷),由教研室主任审定,报系主任批准并签名。各系指定专人将试卷按统一的文件命名规则(课程名称-A(或B)卷-命题教师姓名)和规定纸型标准格式录入计算机,并使用U盘拷贝给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同时交送试卷纸质版及有关表格。未按附件要求制作的试卷,教务处不予接收。  

(三)考查课试卷及写好的试卷袋必须在第14周周五(2017年6月2日)前报送教务处;集中考试试卷及写好的试卷袋必须在第15周周五(2017年6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逾期教务处将不再接收试卷,造成后果由开课系承担。  

(四)有关考试命题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考试与试卷管理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进行。考试内容的覆盖面、难易程度要与课程教学大纲相符,题型、题量要适量;题型设计要合理;题意要清楚;各开课单位主任及教研室主任要抓好试卷命题的审查工作,严格把关。  

(五)有两名以上任课老师的课程,由教研室组织命题讨论会,确定命题范围、难易程度、题量、题型等,讨论会记录可向各任课老师公开,并由教研室指定教师命题,非命题老师不允许浏览试卷。  

请各院系按要求组织教师命题,严格执行命题人、审核人、审批人、录入人责任制度,认真填写《考卷命题、印刷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试卷要确保质量,避免格式、文字等差错;并严格执行试卷安全保密措施,确保试卷的保密和安全。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取消学生考试资格通知  

 

2.考卷命题、印刷情况登记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10日

 

 

 

 

华商教〔2017〕83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严肃性,避免与考试相关的各级各类教学事故发生,特就试卷保密工作强调如下:  

一、严格执行命题要求。教学单位按要求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试题审批登记表,并报教务处存档。  

二、命题教师不得对考试课程划定考试重点或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题内容或答案。  

三、有两名以上任课老师的课程,由教研室组织命题讨论会,确定命题范围、难易程度、题量、题型等,讨论会记录可向各任课老师公开,并由教研室指定教师命题,非命题老师不允许浏览试卷。  

四、凡在计算机上进行命题时,均应采取断网操作。对于考前所出试卷的存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活动硬盘、U盘及光盘)要专人负责,妥善保存。严禁将试卷复制在公用电脑上。  

五、严格试卷印制、传送、分发程序。期末分散考试课程试卷由教务处印制,各教学单位保管并负责分发。期末集中考试课程试卷由教务部统一组织印制保管及分发。  

六、所有任课老师考前不得出复习提纲、划定复习范围或作任何暗示。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问责:教务处(考务科、文印室)→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命题教师→任课教师→其他相关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将根据学院保密的工作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及依照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相关教学单位的责任。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试题审批登记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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