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0/10/23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研究写作等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  

2020年12月18日前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2021年4月12日前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021年5月11日前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  

2021年5月17日前完成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2021年5月22日前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2021年6月7日前完成  

二、指导工作要求  

(一)指导教师要求: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第一责任人,院系优先安排校内专任教师中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未取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人数控制在5人以下,不设协同指导教师;需根据工作量管理办法,注意工作量平衡,未经批准的超过总工作量者,不发放超出部分酬金  

(二)选题要求: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要求有75%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不同科类毕业作品展示、社会调查报告等)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须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对选题进行集体研究,认真讨论,审核合格后方可开题。  

(三)诚信要求: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善激励机制,允许学生将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加强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明确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代写、买卖等作假行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师生,根据华商院〔2019〕117号文进行处理。  

学校拟在明年4月中下旬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含设计说明书)进行相似度检测,且仅检测一次,检测结果≥35%的毕业论文(设计)延期答辩。(检测工具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gdhsc)。  

(四)指导规范要求:指导教师和学生须严格按照《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进行撰写,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程序进行操作。  

其中《课题表》需填写题目名称、课题类别、起止周次、选题来源等关键信息,其余内容可留空;《指导日志》为自愿填写;《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须有针对性,不得雷同;指导教师“定稿评语”、“复评教师评语” 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能反映特点,针对性对选题、写作、观点、语言表达、论据、逻辑及整体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中“论文内容及主要观点摘要”控制在200字左右,“提问及答辩”一栏的提问不少于2个问题,答辩评语要针对答辩情况进行评定。各二级院系按不高于答辩人数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五)接受监督要求:学校设置学位论文作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并接受学位论文撰写过程的其他事项监督投诉处理。  

联系人及举报电话:教务处朱越超   020-82640558  

电子邮箱:1020547220@qq.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华商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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