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初次职称评审认定公示

2022/03/29 

 

根据学校下发的《广州华商学院2021初次职称评审认定通知》,经教师个人申请,会计学院职称领导工作小组会议评议,拟推荐刘顺玉老师申请认定会计学讲师职称,汪晓老师申请认定会计学助教职称,欧永豪老师申请认定财政学助教职称。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329日至331日(3个工作日)。若对所列教师申请认定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华商学院会计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州华商学院会计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邮政编码:511300    

联系人:周书域

联系及传真电话:020-8266810213570548661

邮箱:281085155@qq.com

 

 

会计学院

2022329

 

上一篇:大数据财务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进行中
下一篇:关于启用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