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2年职称评审公示

2023/03/13 

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华商院〔2023〕8号)》及《广州华商学院职称评审暂行规定(修订版)》(华商院〔2022〕40号),经教师个人申报,会计学院职称工作小组会议评议,拟推荐巴雅尔等8位教师申报副教授,郭坤锟等21位教师申报讲师,汤林申报助教。(详见《会计学院职称工作小组拟推荐2022年职称申报名单》)。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5个工作日)。若对所列教师申报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华商学院会计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州华商学院会计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邮政编码:511300

联系人:周书域

联系及传真电话:020-8266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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