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5 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馆、 中心,肇庆校区: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数量相 当、具有较高理论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教学能力的 “双师双能 型”教师队伍,满足学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需要,现拟开 展2025年 “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请认定 “双师 双能型”教师。
二、认定类别
本次认定的 “双师双能型”教师类别分为 “双师双能型”I类和 “双师双能型” Ⅱ类,具体面向全体专任教师。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 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积极参加课程设计、实验、 实训、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教学效果好。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履职能力。
(二)资格条件
1. “双师双能型”I类
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中级及以上高校教 师职称的教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认定 “双师双能 型”教师。
(1)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本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国家职业 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等)。
(2)参加教育部、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行业学会(协会) 或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1个月及以上(或
60课时及以上)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够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指 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累计两年以上在企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4)参加学校组织的进企业实践锻炼累计两个月及以上, 经企业、学校考核合格。
(5)参与行业平台建设实践或项目研发实践累计1年及 以上,以协议或企业证明的起止时间为依据,按要求提供过程 图片、资料和成果产出等相关佐证材料。
(6)本人参加或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 能竞赛等活动,并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国 家三等奖以上奖励。
(7)参与完成1项校级产教融合类或创新创业类重点项 目(排名前2),成果已被企业( 学校)使用,且使用效果良 好,或获得教育部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和 “供需对接就 业育人项目”校级以上立项(含校级),或近5年主持1 项科 技计划项目或横向项目。
(8)作为指导教师(排名第一)指导学生创业实践项目 并成功孵化注册法人企业(公司)。
(9)以第1排名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2 项,或 外观设计专利4项。
2. “双师双能型”Ⅱ类
符合基本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认定 “双师 双能型”教师。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职称,有三年及以上的企 业工作经历,且经学校产教融合办公室、产业学院和入驻企业 三方认定技能条件达到行业标准。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校承担或拟承担一 门及以上产教融合类课程的教学任务,经学校产教融合办公室、 产业学院和入驻企业认定技能条件达到行业标准。
四、相关要求
(一)申请2025年 “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的教师需提 交相关的佐证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 选其一即可)。
1.基本条件佐证材料: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 2.资格条件佐证材料:
(1)“双师双能型”I类:高校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职业(执业)资格证、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企业工作证明 材料、企业(行业)培训证明、企业实践锻炼材料、参与行业 平台建设实践或项目研发的相关佐证材料、指导教师相关证书 或含指导教师姓名的学生获奖证书、产教融合类项目或科技计 划项目或横向项目的相关佐证材料、专利证书等。
(2)“双师双能型” Ⅱ类:职业(执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三年及以上的企业工作经历;承担产教融合类课程教学任 务的证明。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以教师所在单位推荐和个人申 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请各单位做好推荐工作,组织有意愿申 请认定并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附件 1.《广州华商学院 “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汇总申请认定教师 的相关信息,填写附件 2.《广州华商学院2025年 “双师型” 教师申请认定汇总表》,于2025年3月14日(周五)下班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