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2025/03/18 

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文件

产业学院20243〕号


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及日常办公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部门、教职工及科研项目,涵盖学院日常办公经费、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办公室器材管理等方面。由于学院不设置独立的财务处,相关财务管理职能由学校财务部门代为执行,学院设立财务管理小组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的协调与监督。

第三条 学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开源节流、提高效益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院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学院各项经费由院长或院长授权审批;学院不单独设置财务机构,不开设银行结算账户,接受学校统一领导、集中核算。

第五条 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对院长负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拟定学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经费管理办法、内部分配办法等;负责有关财经管理制度、政策法规的宣传;负责与学校财务处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经费结算工作;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核,提出经费收支的合理化建议;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供财务数据等。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六条 办公器材管理方法 学院器材的采购应遵循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由学院提出需求,经院长领导审核后,按学校规定的采购流程执行。办公室器材的验收、登记、入库、领用及报废等环节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器材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器材的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和检查。

第七条 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负有直接责任。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和合同规定使用。

第八条 经费的开支范围、报销流程及管理要求均遵循学校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需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合理、合法,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票据和证明材料进行报销。各类经费支出标准(如差旅费、劳务费等),应建立在公平合理节约的基础上,做到基本统一标准,避免出现滥用经费的现象。

第九条 对违反规定使用经费的行为,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条  学院应开源节流,在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基础上,积极拓展收入渠道、增强创收能力。学院经费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统一核算,接受财务监督,不得截留、隐瞒、转移收入。

第十一条 学院经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在年度预算及月度滚动资金计划的管理下控制成本、合理分配。各类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及学院管理办法,坚持先申报审批,后使用的原则,完善审批、报销、使用、发放流程,做好台账登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

2024828

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

2024828日印发




1


下一篇: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产教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