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施办法

2025/03/18 

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文件

产业学院20242〕号


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施办法


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是我校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融合会计学院、管理学院、数字经济贸易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播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的综合型实地建设产业学院,并以积累5年建设期的“华商云会计产业学院”为拓展基础,联盟六大学院的专业群的产教融合共同体。为积极发展数智会计人才的创新培养与国际视野商务服务功能,构建产业学院的数智化创新平台,特制定本产教融合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

针对当前数智时代对会计与商务服务领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探索数智经济背景下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人才链的有效衔接机制,建立基于智能管理会计(BIP系统)的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与商务服务资源共享平台。围绕国家数字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以培养学生智能管理会计风控与分析能力为导向,不断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充分发挥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优势,打造 “立足大湾区、面向全国” 的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育高地,为支撑区域战略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建设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推动广州华商学院数字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供给侧与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培养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坚持产业为要。依托产业学院智能技术的专业优势,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专业结构和育人体系,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不断增强人才对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适应性。突出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优势,强化 “产学研用” 体系化设计,增强服务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产教融合。将人才培养、教师专业化发展、实训实习实践、学生创新创业、企业服务科技创新功能有机结合,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打造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

坚持创新发展。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学校、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等多方办学主体作用,加强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教育、科技资源的统筹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推进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资源,探索 “校企联合”“校协联合” 等多种合作模式,实现产业学院可持续、内涵式创新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强化数智思维教育,积极推进 “引企入教”,推进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改革和合作式、任务式、项目式、企业实操教学等培养模式综合改革,提升学生解决复杂业务问题能力。面向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发展需求,依托共建企业在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链优势,深挖企业对商科教育的实践潜能,协同构建 现代产业学院“新商科” 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和适时优化符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的课程新体系,改革教育教学方式方法,促进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建立产教深度融合、多方协同育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二)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深化专业内涵建设,调优专业结构,多学科融合提升专业群建设质量。紧密对接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链人才需求变化,重点围绕智能财务、商务数据分析、企业数字化管理等方向,推动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建强会计学特色学科,优化产业学院专业设置。推进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引入行业标准和企业资源,促进专业认证,打造适应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发展亟须的特色财经类专业群。

(三)开发校企合作课程

对标财经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紧跟产业数智化岗位职业能力要求,设计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以行业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为依托,发挥共建单位资源优势,建设一批高质量校企合作财经类新商科专业课程。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关注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行业创新链条的动态发展,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系统开发教学资源,构建专业教学特色案例库,校企合作编撰教材和工程案例集。紧密结合产业实际创新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增加综合型、设计性实践教学比重,把行业企业的真实项目、财务分析等作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的选题来源。

(四)打造实习实训基地

统筹多方实践教学资源,打造实践就业基地,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基于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产品、技术和生产流程,合作构建基于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的多主体跨区域实践育人环境。充分利用共建企业、行业协会、政府、产业联盟等的优质资源,探索共建共享、功能集约兼具生产、教学、研发、创新创业、就业功能的校企一体、产学研用协同的特色实验实训实习基地。

(五)建设优秀教师队伍

依托产业学院,创新人才共享有效路径,探索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设置灵活的人事制度,建立和完善引进、认证与使用产业兼职教师的有效路径,探索建设高水平校企 “混编型” 教师队伍。多方共建一批教师企业交叉实践岗位,面向学校教师和企业工程师开展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提升教师队伍业务能力,将产业学院建设成 “双师双能型” 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针对产业学院人才培养需要,围绕财经类专业课程群建设要求,探索建设 “虚拟化” 基层教学组织,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教师激励制度,积极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联合指导工作,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

(六)搭建科技服务平台

探索合作建设多主体产学研创一体化科技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或研究院),共同打造校级、省级科研平台。加强共建单位联合申报政府项目,依托科技服务平台,围绕产业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和ESG项目、企业财务健康蓝皮书项目服务等工作,产出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共享研究成果,提升共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产业学院人才集聚与学科专业综合性优势,建立 “送教入企” 激励机制,探索和实施 “高层次人才共享计划”,推动学校高水平教师入驻企业深度参与企业课题或技术研发。大力推动科教融合,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教学过程,共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良性互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示范影响,提升服务产业能力。积极参与政府、行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决策和评价工作,共同建立产业人才培训体系、打造对外人才培训基地,扩大产业学院影响力。

(七)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探索和完善产业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共建单位协同意识,在政府政策支持下,合力创新产业学院治理模式,建设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实现教育链、创新链、产业链和人才链的深度融合。

四、建设管理

(一)管理体制

1.机构设置

(1)成立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相关学院加挂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牌子。

(2)设置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办公室,相关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加挂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办公室牌子。

2.人员配置

(1)产业学院设院长1名,由会计学院院长担任。执行院长1名,由会计学院副院长担任,副院长 2-3 名,1 名由学院委派,另 1-2 名由共建单位相关负责人员担任。

(2)产业学院办公室设置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1 名(专职)、产教融合专员1名(兼职)、科技服务专员1名(兼职)、辅导员1名(兼职)。

(二)运行机制

产业学院在广州华商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实行理事会指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理事会负责指导产业学院的目标定位、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等制订工作;负责对 “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科群” 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检查、指导、咨询、监督和协调,包括探索共建共享多主体实验实习实训基地、科研平台、技术研发与科研立项等。理事会每一届任期三年,实行轮值理事长制度。理事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不定期议事研讨。理事会日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落实。

理事会由学校、企业、学会、行业领域专家等组成,首届理事会成立后制定和通过 “理事会章程”,具体规定相关制度机制等。

(三)交流机制

产业学院鼓励各共建单位之间开展多种方式的交流合作,发挥建设单位在产业中的影响力,共创多赢格局。通过理事会建立产业学院共建单位之间的来访、交流与合作,在对外交流中增进了解、减少壁垒,确保沟通的有效性。为形成有效对外沟通协作,各共建单位成立 “产业学院” 内设机构(名称根据各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及团队,负责产业学院建设相关事宜,确保产业学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建设策略

采用 “先行先试、稳步推进” 策略开展产业学院建设。

第一阶段:开设产业班,先行试点建设,探索实践、总结经验。

第二阶段:深化与推进产业学院人才培养与合作服务项目的质量工程与规模建设,形成省级示范现代产业学院与国家级能力产业学院的发展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人员保障

根据产业学院发展要求,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事务。

1.经费投入

产业学院建设期为五年。建设期内,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学院建设。

2.政策支持

为产业学院 “引企入教”“送教入企”、 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等提供激励制度支持。

3.条件保障

为产业学院校内实践教学提供足够的场地和设备;积极支持产业学院探索和建立多主体共建共享、产学研创一体化科技服务平台。

4.工作程序

由产业学院牵头单位广州华商学院相关学院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并启动建设工作。经过论证符合产业学院建设要求的,提交学校办公会议审批。获得批准后,按照经过审批的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共建各方所签订的协议和建设方案等进行建设和管理。

六、附则

   本办法由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

2024710

广州华商学院数智会计与商务服务产业学院

20247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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